子宫肌瘤保宫合同

甲方:北京安太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
安太是有承诺的医院,对子宫肌瘤采取确诊后签约治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
第一条  治疗方案的名称、定义、周期、费用及成功定义:

治疗方案

治疗方案定义

 

治疗费

成功定义

子宫肌瘤剔除术

用宫腹腔镜剔除子宫肌瘤,达到保留子宫,保留生育机会的目的

 

 

保留子宫,B超下无子宫肌瘤

附:治疗费包括手术费、麻醉费、血液回输费(必要时用血液回输)、术中B超监测费、六天床位费、护理输液费、药费、耗材费和检查化验费;不包括术前门诊检查费、术后复诊检查费、特殊药费、输血费(因患者贫血或子宫肌瘤数量多、位置深,导致需输外源血)及超出上述治疗费以外的费用

第二条  合同期限:

本合同有效期,自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日起至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 日止。

第三条  甲方义务:

(一)为乙方实施宫腹腔镜剔除肌瘤手术,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、治疗或指导妊娠。

(二)如在非恶变情况下,甲方将乙方子宫切除,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治疗费人民币叁万元;

(三)如术中因盆腔粘连极为严重或出血极多,需中转开腹剔除子宫肌瘤,如甲方保留了子宫,此开腹手术治疗依然属于成功定义的范围,仅退还宫腹腔镜手术费壹万元;

(四)术后三年内如有新的子宫肌瘤生长需再次手术时,或因生育要求需再次行宫腹腔镜探查术时,可免手术费,其它费用不免

第四条  乙方义务:

(一)乙方于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作为手术费用。

(二)治疗成功怀孕后可以到本院保胎并实施剖宫产,其费用另外收取;如有妊娠并发症、合并症、胎儿和新生儿诊治,其费用亦需另外收取。

第五条  初步诊断:

治疗方案:

 

第六条 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代表签字和盖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字和电话:  

    

   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    

子宫肌瘤保宫手术收费标准

子宫肌瘤,安太承诺:不论子宫肌瘤大小、多少、部位和患者年龄,都能行子宫肌瘤保宫手术治疗,一律用宫腹腔镜切除病灶,保留子宫及生育功能,术后子宫可恢复原形,保证不开腹、不复发、不输血(如患者术前不贫血,子宫肌瘤不多于10个)、不切子宫,手术对身体无任何不利影响!捍卫子宫,反对阉割,女人没子宫就会病态摆出,女人变了身,男人变了心。

 

单个肌瘤,手术费1万元;在此基础上,每增加一个子宫肌瘤,需增加相应的手术费:5cm以下者每个肌瘤单加手术费1000元,5cm以上者每个肌瘤单加手术费1500元;

如合并子宫腺肌瘤,4cm以下者每个腺肌瘤单加手术费1000元,4cm以上者每个腺肌瘤单加手术费1500元;

如有月经改变者,需行宫腔镜检查(360元)及诊断性刮宫(280元);

如有生育要求者,需行宫腔镜插管通液术(990元);

但最终手术费最多不超过3万元(即:手术费3万元封顶)!

 

住院押金在上述手术费基础上,多加5千至1万元,出院时多退少补,住院时间5-7天。
患者也可签包治合同(详见子宫肌瘤保宫合同:三万全包,如有新的肌瘤生长,需再次手术时免手术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