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口松弛保育合同

 

甲方:北京安太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安太是有承诺的医院,对宫口松弛采取确诊后签约治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
第一条  治疗方案的名称、定义、周期、费用及成功定义:

治疗方案

治疗方案定义

 

治疗费

成功定义

宫颈埋箍手术

孕前经宫腹腔镜在宫颈内口埋下宫颈箍

 

 

超过既往流产4周

第二条  合同期限:

本合同有效期,自          日起至           日止。

第三条  甲方义务:

(一)为乙方实施宫颈埋箍,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妊娠。

(二)在两年治疗期内未成功,乙方亦不同意继续治疗,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治疗费人民币叁万元,如乙方同意继续治疗甲方应继续履行义务。

第四条  乙方义务:

(一)乙方于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万元作为手术费用,不包括前期的检查费和除宫颈埋箍手术以外的其他费用。

(二)治疗成功后必须实施剖宫产。如有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,同时进行治疗,费用另外收取。

(三)乙方治疗后未能怀孕,或同时在其它医疗机构接受治疗,甲方不予退款。

(四)在合同期限内发生宫外孕、胎停育、死胎、死产情况,不能退款,治疗费用另外收取。

(五)产后宫颈箍不需要取出。

第五条  初步诊断:

治疗方案:

第六条 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 

甲方代表签字和盖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字和电话: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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