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颈糜烂合同

 

甲方:北京安太医院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:

 

安太是有承诺的医院,对宫颈糜烂采取确诊后签约治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甲、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
第一条  治疗方案的名称、定义、周期、费用及成功定义:

治疗方案

治疗方案定义

治疗周期

治疗费

成功定义

安太液

 

对宫糜烂使用宫颈上药及宫颈微波治疗方法

 

 

阴道镜下检查宫颈光滑

第二条  合同期限:

本合同有效期,自          日起至           日止。

第三条  甲方义务:

(一)为乙方确诊后进行规范对因治疗后采用宫颈上药或宫颈微波治疗,并且长期指导预防和保健。

(二)治疗周期结束后如果未达到成功标准,乙方亦不同意继续治疗,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治疗费人民币壹万元。如乙方同意继续治疗,甲方应继续履行义务。

第四条  乙方义务:

(一)乙方于合同签署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作为手术费用,包括药费、护理费、处置费、各种治疗费用。但是不包括确诊的检查费用和必要的激素类药费。

(二)如果为卵巢功能异常则应该遵医嘱,调整激素水平。

第五条  初步诊断:

治疗方案:

第六条 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
 

 

甲方代表签字和盖章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乙方签字和电话: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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