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期孕妇的身体情况直接影响到胎儿的发育,良好有效的孕期监护是保证母婴安全的前提。孕妇监护主要通过定期的产前检查来实现。
一、产前检查的时间 产前检查的时间应从确诊早孕时开始。应行双合诊并测量基础血压,检查心肺,测尿蛋白及尿糖。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分娩史者,可以在妊娠早期行绒毛活检,也可在妊娠中期抽取羊水行染色体核型分析,以降低先天缺陷儿及遗传病儿的出生率。经上述检查未发现异常者,应于妊娠20~36周为每4周检查一次,妊娠36周以后每周检查一次,即于妊娠20、24、28、32、36、37、38、39、40周共再行产前检查9次。高危孕妇应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。
二、首次产前检查 应详细询问病史,进行各系统的全身检查、产科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。
1.病史
(1)年龄:年龄过小容易发生难产;35岁以上的初孕妇容易并发子痫前期、产力异常等。
(2)职业:如接触有毒物质的孕妇,应检测血常规及肝功能。
(3)推算预产期:问清末次月经日期(1ast menstrual period,LMP),推算预产期(cxpecteddate of confinement,EDC)。按末次月经第一日算起,月份减3或加9,日数加7。如末次月经第一日是公历2003年10月21日,预产期应为2004年7月28日。若孕妇仅知农历日期,医师应为其换算成公历再推算预产期。实际分娩日期与推算的预产期有可能相差l一2周。若孕妇记不清末次月经日期或于哺乳期尚无月经来潮而受孕者,可根据早孕反应开始时间、胎动开始时间、手测宫底高度、尺测子宫长度推算。
(4)月经史及孕产史:月经周期延长者的预产期需相应推迟。经产妇应了解有无难产史、死胎死产史、分娩方式及有无产后出血史,了解出生时新生儿情况。
(5)既往史及手术史:着重了解有无高血压、心脏病、糖尿病、结核病、血液病、肝肾疾病、骨软化症等和作过何种手术。
(6)本次妊娠过程:了解妊娠早期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史;妊娠晚期有无阴道流血、头痛、眼花、心悸、气短、下肢浮肿等症状。
(7)家族史:询问家族有无高血压、双胎妊娠及其他遗传性疾病。
(8)丈夫健康状况:着重询问有无遗传性疾病等。
2.全身检查 观察孕妇的发育、营养及精神状态;注意步态及身高,身材矮小(<145cm)者常伴有骨盆狭窄;注意心脏有无病变,一年内未做过胸透者,必要时应在妊娠20周以后行胸部X线透视;检查脊柱及下肢有无畸形;检查乳房发育状况、乳头大小及有无乳头凹陷;测量血压,孕妇正常血压不应超过140/90mmHg,超过者应属病理状态。注意有无水肿,孕妇于妊娠晚期仅踝部或小腿下部水肿经休息后消退,不属于异常;测量体重,于妊娠晚期体重每周增加不应超过500g,超过者多有水肿或隐性水肿。
3.产科检查 包括腹部检查、骨盆测量、阴道检查、肛门指诊。
(1)腹部检查:孕妇排尿后仰卧在检查床上,头部稍垫高,露出腹部,双腿略屈曲稍分开,使腹肌放松。检查者站在孕妇右侧进行检查。
1)视诊:注意腹形及大小。腹部过大、宫底过高应想到双胎妊娠、巨大胎儿、羊水过多的可能;腹部过小、宫底过低应想到胎儿生长受限(fetal growth restriCtion,FGR)、孕周推算错误等;腹部两侧向外膨出、宫底位置较低应想到肩先露;尖腹(多见于初产妇)或悬垂腹(多见于经产妇),应想到可能伴有骨盆狭窄。
2)触诊:用手测宫底高度,用软尺测子宫长度及腹围值。四步触诊法检查子宫大小、胎产式、胎先露、胎方位以及胎先露部是否衔接 (图6一1)。在作前3步手法时,检查者面向孕妇,作第4步手法时,检查者则应面向孕妇足端。
第一步手法:检查者两手置于宫底部,测得宫底高度,估计胎儿大小与妊娠周数是否相符。然后以两手指腹相对交替轻推,判断在宫底部的胎儿部分。若为胎头则硬而圆且有浮球感,若为胎臀则软而宽且形状略不规则。
第二步手法:检查者两手分别置于腹部左右侧,一手固定,另手轻轻深按检查,两手交替,触到平坦饱满部分为胎背,并确定胎背向前、向侧方或向后。触到可变形的高低不平部分为胎儿肢体,有时感到胎儿肢体在活动。
第三步手法:检查者右手拇指与其余4指分开,置于耻骨联合上方握住胎先露部,进一步查清是胎头或胎臀,左右推动以确定是否衔接。若胎先露部仍可以左右移动,表示尚未衔接人盆。若已衔接,则胎先露部不能被推动。
第四步手法:检查者左右手分别置于胎先露部的两侧,沿骨盆人口向下深按,进一步核对胎先露部的诊断是否正确,并确定胎先露部人盆的程度。先露为胎头时,一手能顺利进入骨盆人口,另手则被胎头隆起部阻挡,该隆起部称胎头隆突。枕先露时,胎头隆突为额骨,与胎儿肢体同侧;面先露时,胎头隆突为枕骨,与胎背同侧。

3)听诊:胎心在靠近胎背上方的孕妇腹壁上听得最清楚。枕先露时,胎心在脐右(左)下方;臀先露时,胎心在脐右(左)上方;肩先露时,胎心在靠近脐部下方听得最清楚。(图6—2)
(2)骨盆测量:骨盆大小及其形状对分娩有直接影响,是决定胎儿能否经阴道分娩的重要因素,故骨盆测量是产前检查时必不可少的项目。测量骨盆有外测量和内测量两种:
1)骨盆外测量(external pelvimetry):间接判断骨盆大小及其形状,操作简便,临床仍广泛应用骨盆测量器测量以下径线:
①髂棘间径(interspinal diameter,IS):孕妇取伸腿仰卧位。测量两髂前上棘外缘的距离(图6—3),正常值为23—26cm。
②髂嵴间径(intCrcriStal diameter.IC):孕妇取伸腿仰卧位,测量两髂嵴外缘最宽的距离(图6—4),正常值为25—28cm。
③骶耻外径(external COnjugate,EC):孕妇取左侧卧位,右腿伸直,左腿屈曲,测量第5腰椎棘突下至耻骨联合上缘中点的距离(图6—5),正常值为18— 20cm。第5腰椎棘突下相当于米氏菱形窝(Michaelis rhomboid)的上角。此径线间接推测骨盆 人口前后径长度,是骨盆外测量中最重要的径线。骶耻外径与骨质厚薄相关,EC值减去1/2尺 桡周径(围绕右侧尺骨茎突及桡骨茎突测得的前臂下端周径)值,即相当于骨盆入口前后径值。
④坐骨结节间径(intenubcral diameter,IT)或称出口横径(transverse outlet,TO):孕妇取仰卧位,两腿向腹部弯曲,双手抱双膝。测量两坐骨结节内侧缘的距离(图6—6),正常值为8.5—9.5Cm。也可用检查者的手拳概测,能容纳成人横置手拳则属正常。此径线直接测出骨盆出口横径长度。若此径值<8Cm应加测出口后矢状径。
⑤出口后矢状 径(posterior sagittal diameter of outlet):为坐骨结节间径中点至骶骨尖端的长度。检查者戴指套的右手示指伸人孕妇肛门向骶骨方向,拇指置于孕妇体外骶尾部,两指共同找到骶骨尖端,用尺放于坐骨结节径线上。用汤姆斯骨盆出口测量器一端放于坐骨结节间径中点,另一端放于骶骨尖端处,即可测得出口后矢状径值(图6—7),正常值为8~9cm。此值不小能弥补坐骨结节间径值稍小。出口后矢状径值与坐骨结节间径值之和>15Cm时表明骨盆出口狭窄不明显。
⑥耻骨弓角度(angle of pubic arch):两手拇指指尖斜着对拢放置在耻骨联合下缘’左右两拇指平放在耻骨降支上,测量两拇指间角度,为耻骨弓角度(图6—8),正常值为90度,小于80度为不正常。此角度反映骨盆出口横径的宽度。
2)骨盆内测量(internal pelvimetry):测量时孕妇取仰卧截石位。主要测量:
①对角径(diagonal conjugate,DC):为耻骨联合下缘至骶岬上缘中点的距离,正常值为12.5一13cm,此值减去1.5—2cm为骨盆人口前后径长度,又称真结合径(COnjugate vera)。检查者将一手示、中指伸人阴道,用中指尖触到骶岬上缘中点,示指上缘紧贴耻骨联合下缘,另手示指标记此接触点,抽出阴道内的手指,测量其中指尖至此接触点的距离为对角径(图6—9),减l.5—2cm为真结合径值,正常值约为11cm,测量时中指尖触不到骶岬上缘表示对角径值>12.5cm。妊娠24—36周、阴道松软时测量为宜。过早测量阴道较紧;近预产期测量易引起感染.
②坐骨棘间径(biischial diameter):测量两坐骨棘间的距离,正常值为10cm。方法为一手示、中指放人阴道内,触及两侧坐骨棘,估计其间的距离(图6一lO)。也可用中骨盆测量器,所得数值较准确。
③坐骨切迹(incisura ischiadica)宽度:代表中骨盆后矢状径,其宽度为坐骨棘与骶骨下部间的距离,即骶棘韧带宽度。将阴道内的示指置于韧带上移动(图6—11)。能容纳3横指(5.5—6cm)为正常,否则属中骨盆狭窄。
(3)阴道检查:孕妇于妊娠早期初诊时,应行双合诊。妊娠24周以后首次检查应测量对角径。于妊娠最后一个月内及,临产后应避免阴道检查。
(4)肛门指诊:可以了解胎先露部、骶骨前面弯曲度、坐骨棘间径及坐骨切迹宽度以及骶尾关节活动度,并测量出口后矢状径。
(5)绘制妊娠图(pregnogram):将检查结果,包括血压、体重、子宫长度、腹围(abdomen CirC—umference,AC)、B型超声测得的胎头双顶径(biparietal diameter,BPD)值、尿蛋白、尿雌激素/肌酐(estrogen/Creatinine,E/C)比值、胎位、胎心率、浮肿等项,填于妊娠图中。绘制成曲线观察其动态变化,能及早发现孕妇和胎儿的异常情况。
4.辅助检查 常规检查RBC计数、Hb值、wBC总数及分类、血小板数、血型及尿蛋白、尿糖、尿沉渣镜检,根据具体情况作下列检查:①出现妊娠期合并症,按需求进行肝功能、血液化学、电解质测定以及胸部X线透视、心电图、乙型肝炎抗原抗体等项检查。②对胎位不清、听不清胎心者,应行B型超声检查。③对有死胎死产史、胎儿畸形史和患遗传性疾病孕妇,应检测血甲胎蛋白(alpha fetoprotein,AFP)值、羊水细胞培养行染色体核型分析等。
(三)复诊产前检查 复诊产前检查是为了了解前次产前检查后有何不适,以便及早发现高危妊娠。
l.询问前次产前检查之后,有无特殊情况出现,如头痛、眼花、浮肿、阴道流血、胎动出现特殊变化等,经检查后给予相应治疗。
2.测量体重及血压,检查有无水肿及其他异常,复查有无尿蛋白。
3.复查胎位,听胎心率,并注意胎儿大小,软尺测耻上子宫长度及腹围,判断是否与妊娠周数相符。必要时进行B型超声检查。
4.进行孕妇卫生宣教,并预约下次复诊日期。